耕地里面种植花草违法吗 种植草皮违反土地法吗

一、耕地能否种植「非粮化」作物有规定吗

“非粮化”说得简单直白点就是耕地除了粮食作物外,禁止种植其他作物。对于耕地能不能种植“非粮化”作物,有明确规定是不能!并且在抓紧促进阶段。

近日湖南的一位农民自承包地种植了1.5亩生姜,却还没成熟就被有关部门的人们铲掉了,此事引发广泛关注后,很多网友将之与最近引发舆论热议的“农管”执法联系起来。

这件事情背后暴露的是近年来全国治理耕地“非农化”“非粮化”面临的多重困境。关于“非粮化”,严格地细化了粮食种植的政策,特指小麦、水稻和玉米这三大主粮以外的种植,也就是说土地在确保这几大主粮的种植面积后,才能种植棉花、大豆、花生或其它杂粮和经济作物,不可以用来种树、挖塘、建厂房、养殖设施等非粮食作物。

近些年来越多越多农民进城打工,尤其是年轻一辈,在农村几乎看不到务农的,老一辈大多是在家帮忙照看孩子,会下地劳作的也不多了,毕竟外出打工比在家种地赚得要多,而且不用面朝黄土背朝天的,因此导致耕地出现荒废的情况越来越严重。

一些大规模流转的农村耕地改种非粮作物,如果不加以阻止及时纠正过来,粮食产量肯定会出现下降,而粮食对于我们而言有多重要,这一点不必我啰嗦了吧。

为了有效保护耕地面积,2020年,国务院办公厅先后发布《关于坚决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行为的通知》和《关于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》这成为近年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治理耕地“非农化”“非粮化”的主要依据,但二者所指向的问题有所差异。

防止耕地“非粮化”比制止耕地“非农化”的工作更为细致、深入,并且对不同等级耕地所种植作物的优先顺序做出了规定。

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,禁止的“非农化”“非粮化”行为包括:

1、耕地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七条和三十八条:禁止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;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闲置、荒芜耕地。

2、永久基本农田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七条: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。

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第十七条: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、建房、建坟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、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。

那么耕地上种植什么呢?对永久基本农田的要求是:主要用来种植粮食作物,特别是保障稻谷、小麦、玉米三大谷物的种植面积。如果现在种植的是棉、油、糖、蔬菜等非粮食作物的,可以维持不变。

对一般耕地的要求是:主要用于粮食和棉、油、糖、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;在不破坏耕地耕作层且不造成耕地地类改变的前提下,可以适度种植其他农作物。

所以1.5亩全部种植生姜是违反了相关规定的,不过在农村的很多地方都存在这种现象,就拿我的老家来说好了,很多人都在自家的耕田上种了藿香树。而永久基本农田被一个老板集中承包去种植了,去年种植水稻收割后,今年改为了种植毛豆,我在五一回家过节的时候发现村里面很多人都去摘毛豆了,一问才知道老板在雇佣“临时工人”呢,连小孩子都去帮忙摘了。

按照0.6元一斤的价格回收,有些毛豆的成熟度还不够就摘了,原因是村支书和有关部门来下达“命令”了,要求尽快处理重新种植水稻,后面承包老板去协商争取了一些时间,把能摘的毛豆都摘了,实在不能摘的再等个把星期是极限了,自己不处理相关部门会安排直接铲除,现在全部清理掉又准备种水稻了。

粮食等农产品是国民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,同时也是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石。稳定粮食生产,把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,是我们国家农业发展的重要方向和目标。特别是近年来,国际农产品市场供给不确定性增加,稳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更为凸显,所以我们不能随意违反政策规定不能“乱来”哦!

要想治理耕地“非粮化”的痛点,个人觉得应该给大家进行普及,做大家的思想工作,让大家逐渐培养这个意识,例如充分利用起村里面的“大喇叭”,定时定点播放相关的规定要求,村里面的公告栏粘贴相关告示,村长或者村干部召集村民开会,明确告知大家该如何做,不让任何人企图“装傻充愣”。

二、种植草皮违反土地法吗

种植草皮违反土地法。

种植草皮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会严重破坏耕地耕作层。基本农田是耕地中生产能力最好的优质耕地,不同于一般耕地,法律对基本农田实施特殊的保护措施,禁止任何破坏基本农田的行为。在基本农田种植草皮会对耕作层造成严重破坏,每收割一次草皮就要挖走一层土壤,土地土壤流失严重。经多次收割后,种植草皮的农田与周边形成明显对比,成凹字形,耕地质量明显下降,土壤肥力不足造成粮食减产,甚至不再适宜种粮。

违法用地的处罚标准具体如下:

1、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,非法占用土地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,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,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,恢复土地原状;

2、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,没收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,可以并处罚款;

3、对非法占用土地单位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,依法给予行政处分;

4、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超过批准的数量占用土地,多占的土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。

综上所述,改变土耕地用途,违反国家法律。禁止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。在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上种植草皮、铲草带土的行为,对耕地耕作层造成严重破坏。

【法律依据】: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》第三十八条

土地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的原则中明确规定

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,不得破坏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业生态环境。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十三条

国家实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。

第七十五条

对于在耕地上种植草皮的破坏种植条件行为,相关单位将责令限期整改;逾期不整改的,加处罚款;严重情形构成犯罪的,依法承担刑事责任。

《基本农田保护条例》第十七条

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、建房、建坟、挖矿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、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的活动。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。

三、耕地内种植树木是否符合规定

一、耕地内种植树木是否符合规定

1、耕地内种植树木不符合规定,耕地内种植树木不符合规定的原因有以下:

(1)良田改种树,这绝对是禁忌;

(2)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,因为优质土地资源有限,人均耕地少;

(3)国家已明令禁止在基本农田(即可耕地)上种树,就是连果树也不能种。

2、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条

国家保护耕地,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。

第三十七条

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,可以利用荒地的,不得占用耕地;可以利用劣地的,不得占用好地。

禁止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。

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。

二、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有哪些

1、耕地保护关系到国家粮食安全,13亿人口的吃饭问题,始终是我国一件头等重要的大事,保证国家粮食安全,最根本的是保护耕地;

2、耕地保护事关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,通过严格耕地保护,保证对耕地的永续利用,有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;

3、耕地保护事关社会和谐稳定,粮食安全如果出现问题,就是全局性的问题,就会影响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;

4、耕地保护对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作用,保护耕地就是保护生态环境。

四、耕地种植苗木违法吗

法律分析:不合法。根据有关规定,非农业建设不得占用耕地,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。这种行为破坏了耕地使用性质,直接侵害了农民的耕地利益。

法律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六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,可以利用荒地的,不得占用耕地;可以利用劣地的,不得占用好地。禁止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。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。

五、在耕地上种植树木是违法的吗

在耕地上种植树木是违法行为。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》:

第三十七条非农业建设必须节约使用土地,可以利用荒地的,不得占用耕地;可以利用劣地的,不得占用好地。

禁止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。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。

第七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,占用耕地建窑、建坟或者擅自在耕地上建房、挖砂、采石、采矿、取土等,破坏种植条件的,或者因开发土地造成土地荒漠化、盐渍化的,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等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治理,可以并处罚款;构成犯罪的,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扩展资料
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》中规定:

第十六条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和村庄、集镇建设用地范围内,为实施城市规划和村庄、集镇规划占用耕地,以及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的能源、交通、水利、矿山、军事设施等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。

分别由市、县人民政府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建设单位依照《土地管理法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负责开垦耕地;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,应当按照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。

参考资料来源:德宏州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公开专栏-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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